公投立法院会17日三读修正通过公民投票法部分条文,明定公投日为八月第4个星期六(明定必须为假日),
并从民国110年起每2年举办一次,这样未来公投就不会遇上大选投票选举。
【2019公投法修改重点】
2019公投法三读版本 | 原公投法版本 | |
公告期延长时间 | 90天 | 28天 |
户政机关查对
日期延长时间 |
60天 | 30天 |
公投与大选分开 | 八月第4个星期六
自110年起每2年举办一次 |
公投案公告成立后,
1~6个月内与大选选举日同时 |
连署方式 | 采公投法中“电子连署”规定 | 连署须检附身分证影本 |
**2019/0618制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