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語俗語-“四支釘仔-釘落去才會改”-這是什麼意思?(棺木的起源與由來)

四支釘釘落去才會改~

以前醫療機構不普遍,婦女懷孕後不太可能定期產檢,也無法掌握胎兒跟母體的健康狀況,而且多數鄉下人是找「產婆」接生,萬一有難產或其他特殊狀況經常會來不及搶救,所以生孩子的風險極高,因此才會說「生贏雞酒香,生輸四塊板」,意思就是說如果生產順利就可以吃麻油雞酒坐月子;若是不幸難產死亡,就必須準備棺材辦後事了。

這兒所說的「四塊板」就是用來暗喻棺材。

台灣人早期辦理喪事是以土葬為主,確認親人已經死亡就會將遺體裝入棺材裡面,然後擇期安葬,入土為安。

以傳統喪俗而言闔上棺蓋後必須進行所謂的「封丁」,「封丁」是屬於技術活兒,必須由棺木店的人來執行,因為不是只單純用釘子來固定棺蓋,還必須將縫隙填補到完全密合,防止屍臭外洩以及屍水滲漏,這也就是所謂的「打桶」。

然而基於喪俗的倫理,目前無論土葬或是火化,依舊會請母舅或是叔伯拿著斧頭比劃一下,這是屬於形式上的「封丁」。

台灣俗諺:「四支釘釘落去才會改」意指要改變一個人的個性很難,所謂:「江山易改,本性難移」,除非死了才會改。

但是避開「死」字,改以「四支釘釘落去」代表死亡,聽起來既文雅又不失本意,好聽又不跳針。

然而追本溯源來瞭解棺木,那可就大有學問了。

台灣人提到「棺材」會有點恐怖,避之唯恐不及,因此會修飾一下改稱「壽材」、「大厝」,這就有了「陞官發財」的吉祥味兒。

然而以前的棺材可不是這麼單純的。

《易/繫辭下》寫道:「古之葬者,厚衣之以薪,葬之中野,不封不樹,喪期無數。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,蓋取諸大過。」

這兒出現了「棺槨」這個名詞。

所謂「棺槨」指的是兩樣東西,即「內棺外槨」,在裡層盛裝遺體的是「棺」,將「棺」包覆起來的是「槨」。

現代的社會是開放的,只要符合法令,你想用紙棺沒人會管你,想用銅棺也行,不怕被盜墓要訂做一具黃金棺木也只能給你拍拍手。

然而在古代可不是你說了算,必須照著規矩來,什麼樣的身分地位用什麼規格的棺木不能亂套。

《董仲舒/春秋繁露/服制》記載:「生有軒冕、服位、貴祿、田宅之分,死有棺槨、絞衾、壙襲之度。」這就點明了規矩。

《禮記/檀弓上》說:「天子之棺四重,水兕革棺被之,其厚三寸,榿棺一,梓棺二,四者皆周」。
鄭玄註:「尚深邃也。諸公三重,諸侯再重,大夫一重。士不重」。
《荀子/禮論篇》寫著:「天子棺槨十重,諸侯五重,大夫三重,士再重」。
《莊子/雜篇/天下》強調:「天子棺槨七重,諸侯五重,大夫三重,士再重」。

孔子、荀子、莊子這三個老人家講話夠份量,社會地位跟知名度也夠,他們也說棺槨的等級要依照身分來區別。

以前棺木價格高,窮苦人家沒錢只能「賣身葬父(母)」,委身為奴為婢求得一口薄棺安葬父母。

現代人多數以火化為主,火化棺木價錢不貴,也就不必賣身了。就算是採用土葬方式,一般材質的土葬棺木價格也不會太貴。

以土葬棺木而言在台灣還是有些型式上的差異,有段類似順口溜的說法:「「北部棺材雙頭翹,中部棺材直直行,南部棺材穿木屐」。

「北部棺材雙頭翹」是指北部的棺木天蓋頭尾部份都是往上略為翹高。
「中部棺材直直行」說的是中部地區的棺木天蓋兩頭都是平整的。

「南部棺材穿木屐」則是指南部的棺木在棺底會多一塊厚厚的木頭墊著,就像穿著木屐一樣。

棺材是由六片木板所組成,棺蓋及棺底又分別稱為「天」與「地」,左右兩片則稱為「日」與「月」,而前後兩塊分別稱為「彩頭」與「彩尾」,所以一具完整的土葬棺木總共需要用到四長、二短共六塊板材。

古代人客死異鄉會把遺體裝入棺內運回故鄉,為了讓親人見上最後一面所以棺蓋不會蓋上,因此一直到封棺下葬前棺材都是三塊長板、二塊短板,這也就是後人以「三長兩短」來表示遭逢不幸意外的緣由。

此外《禮記/檀弓篇》記載:「天子之棺四重:水兕革棺被之,其厚三寸;杝棺一;梓棺二。四者皆周。棺束縮二衡三,衽每束一。伯槨以端長六尺。」

這兒說的「縮二衡三」,指的也就是棺木的三長二短。

以現在喪俗而言土葬棺木是用四根長釘來密合天地,但是以前會用七根長釘,這些釘子稱為「鎮棺釘」。

當中四根釘子為「壽釘」,是由製棺的木匠用斧頭將釘子楔入。其餘三根如果死者是男性,則是左二右一;如果是女性,則為右二左一。

但是最後一根釘子不會完全釘入,而是會留一半,因為古人做事都不會做絕,做絕了對子孫不利,所以要「留個分寸」,最後這根叫做「子孫釘」,留一半在外頭,由子孫以口咬起表示人丁興旺之意。

中國人的民族性是內斂的,無論是日常生活或是婚喪喜慶,經常會以「暗喻」的方式來教育人們,「四支釘釘落去才會改」也提醒著大家路不要把路走絕了才後悔,必須時時修正自己的言行舉止。


文章出處:易春秋2024/1/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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