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医疗机构不普遍,妇女怀孕后不太可能定期产检,也无法掌握胎儿跟母体的健康状况,而且多数乡下人是找“产婆”接生,万一有难产或其他特殊状况经常会来不及抢救,所以生孩子的风险极高,因此才会说“生赢鸡酒香,生输四块板”,意思就是说如果生产顺利就可以吃麻油鸡酒坐月子;若是不幸难产死亡,就必须准备棺材办后事了。
这儿所说的“四块板”就是用来暗喻棺材。
以传统丧俗而言阖上棺盖后必须进行所谓的“封丁”,“封丁”是属于技术活儿,必须由棺木店的人来执行,因为不是只单纯用钉子来固定棺盖,还必须将缝隙填补到完全密合,防止尸臭外泄以及尸水渗漏,这也就是所谓的“打桶”。
然而基于丧俗的伦理,目前无论土葬或是火化,依旧会请母舅或是叔伯拿着斧头比划一下,这是属于形式上的“封丁”。
但是避开“死”字,改以“四支钉钉落去”代表死亡,听起来既文雅又不失本意,好听又不跳针。
然而追本溯源来了解棺木,那可就大有学问了。
然而以前的棺材可不是这么单纯的。
《易/系辞下》写道:“古之葬者,厚衣之以薪,葬之中野,不封不树,丧期无数。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,盖取诸大过。”
这儿出现了“棺椁”这个名词。
所谓“棺椁”指的是两样东西,即“内棺外椁”,在里层盛装遗体的是“棺”,将“棺”包覆起来的是“椁”。
然而在古代可不是你说了算,必须照着规矩来,什么样的身分地位用什么规格的棺木不能乱套。
《董仲舒/春秋繁露/服制》记载:“生有轩冕、服位、贵禄、田宅之分,死有棺椁、绞衾、圹袭之度。”这就点明了规矩。
孔子、荀子、庄子这三个老人家讲话够份量,社会地位跟知名度也够,他们也说棺椁的等级要依照身分来区别。
现代人多数以火化为主,火化棺木价钱不贵,也就不必卖身了。就算是采用土葬方式,一般材质的土葬棺木价格也不会太贵。
以土葬棺木而言在台湾还是有些型式上的差异,有段类似顺口溜的说法:““北部棺材双头翘,中部棺材直直行,南部棺材穿木屐”。
“南部棺材穿木屐”则是指南部的棺木在棺底会多一块厚厚的木头垫著,就像穿着木屐一样。
棺材是由六片木板所组成,棺盖及棺底又分别称为“天”与“地”,左右两片则称为“日”与“月”,而前后两块分别称为“彩头”与“彩尾”,所以一具完整的土葬棺木总共需要用到四长、二短共六块板材。
古代人客死异乡会把遗体装入棺内运回故乡,为了让亲人见上最后一面所以棺盖不会盖上,因此一直到封棺下葬前棺材都是三块长板、二块短板,这也就是后人以“三长两短”来表示遭逢不幸意外的缘由。
此外《礼记/檀弓篇》记载:“天子之棺四重:水兕革棺被之,其厚三寸;杝棺一;梓棺二。四者皆周。棺束缩二衡三,衽每束一。伯椁以端长六尺。”
这儿说的“缩二衡三”,指的也就是棺木的三长二短。
以现在丧俗而言土葬棺木是用四根长钉来密合天地,但是以前会用七根长钉,这些钉子称为“镇棺钉”。
当中四根钉子为“寿钉”,是由制棺的木匠用斧头将钉子楔入。其余三根如果死者是男性,则是左二右一;如果是女性,则为右二左一。
但是最后一根钉子不会完全钉入,而是会留一半,因为古人做事都不会做绝,做绝了对子孙不利,所以要“留个分寸”,最后这根叫做“子孙钉”,留一半在外头,由子孙以口咬起表示人丁兴旺之意。
中国人的民族性是内敛的,无论是日常生活或是婚丧喜庆,经常会以“暗喻”的方式来教育人们,“四支钉钉落去才会改”也提醒著大家路不要把路走绝了才后悔,必须时时修正自己的言行举止。
文章出处:易春秋2024/1/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