抄完的经书是否要烧化?
关于焚经
古人发心抄经,将功德回向之后便将经本留存或转赠他人,符合佛经上所说的「书写流通」。而现今为了功德,刻意抄写之后将它焚化,有些还要搭配特殊方法,如填上姓名、地址、八字,或盖上手印与头发、指甲一起烧化,这种焚经有功德的说法是民间兴起。
佛教只允许焚化破损佛像、经典,并不支持刻意抄写后再焚化,『净宗十三祖印光大师』就曾为此作出开示。非常可惜的是如今某些佛教团体也开始推广(若单纯抄经就无妨),而商人也因此发现商机,印制多种抄经本贩售,已经一发不可收拾。
底下是关于焚经的相关记述,提供给大家参考…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–
《佛说较量寿命经》︰「若提婆达多及于一切愚迷之人,于如来处而发恶心、破坏塔寺、焚烧经像、出佛身血、杀阿罗汉,驱役苾刍、苾刍尼等,命终必堕阿鼻大地狱中,受苦无穷。」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–
《大萨遮尼干子所说经》卷第四︰「有五种罪,名为根本。何等为五?一者、破坏塔寺,焚烧经像,或取佛物、法物、僧物,若教人作、见作助喜,是名第一根本重罪。」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–
《印光大师文钞》:「佛经重在受持,未闻令其焚化。即谓焚之有益孤魂及所荐亡人,尚属功过不相掩,况无益乎!」
「诸大乘经,皆悉称赞书写、受持、读诵之功德,未闻称赞焚化之有功德也。」
「像之可以供、可以存者,供之或存之。其不能供、不能存者,焚化之。毁像焚经,罪极深重,此约可供、可存者说。若不可供、不可存者,亦执此义,则成亵渎。」
「经像之不能读、不能供者,固当焚化之。然不可作平常字纸化,必须另设化器,严以防守,不令灰飞余处。以其灰取而装于极密致之布袋中,又加以净沙或净石,俾入水即沉,不致漂于两岸。有过海者,到深处投之海中,或大江深处则可,小沟小河断不可投。如是行者,是为如法。若不加沙石,决定漂至两傍,仍成亵渎,其罪非小。而秽石秽砖,切不可用。」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–
《三昧水忏》:「自从无始以来至于今日,常以无明覆心、烦恼障意,见佛形像不能尽心恭敬;轻蔑众僧、残害善友、破塔毁寺、焚烧经像、出佛身血………如是等罪今日至诚皆悉忏悔。」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–
《观世音菩萨本迹感应颂》卷第三:「普门寺僧,师徒九人。徒等应赴燄口,辄焚心经,纸灰遍野。一小僧心非之,未言。夕梦阴府摄去,七僧俱跪,闻呵曰︰汝妄烧经文,当堕畜道。谓小僧曰:姑饶汝,归告世人:念经可,焚则不可。寤后数日,四僧墙压死,二死于水,一死于魇。」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–
新增道教关于烧经的记述(共三张截图)